咨询详情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简阳市太平桥镇新兴街90号商品房的所属房产(其中底楼门面全部、三楼住房一套全部、四楼全部)和配套设施全部卖给乙方,总价叁拾捌万元(38万)人民币,现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保证房屋产权清楚,无债务纠纷,如有债务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二、付款方式:首付叁拾万元(30万元)人民币,余款捌万元(8万元)在房产手续办理之后全部付清。三、交房时间:首付款付清之日交三楼和四楼,二零一二年八月交门面。四、房产过户的手续甲乙双方共同办理,办理的过户税收由乙方承担。五、甲方承诺与新兴街92号门市是共用楼梯,有共同的使用权,如果乙方要独自修建楼梯,新兴街92号的房主要出资乙方修楼梯所用费用的一半(此条款与房管局档案的协议相同)。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裁定。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生效。2012年5月13日。现在房产证已经过户到乙方,但是四楼没有过户到乙方,楼梯有纠纷,土地使用面积原来是分开的,现在又要合并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问:现在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法吗?如果是解决不好乙方可以要求退房吗?

其他 2012-07-16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