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原告在打房产官司,对方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拿出不知什么时候我和她通话的录音光盘,因法庭上无法试听我更不知是什么内容,法庭没有作为证据采纳。现对方已经起诉二中院,我想咨询:一对方拿出的关盘是否能作为证据提供,二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进行录音是否合法,三将录音制成光盘我认为他是进行了人为的加工,伪造证据,四法庭是否认可个人录音作为证据。

其他 2012-07-17 22: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对方取得的录音光盘不是非法取得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该证据必须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 如果录音进行了修改可以鉴定出来
  • 您好,只要对方取得的录音光盘不是非法取得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该证据必须具有证据的三性,即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
  • 看是否符合证据的要素,还得看这个录音的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一般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同时还应当庭播放并给你质证的权利,如果你认可,可以作为证据采纳,如果认为录音的真实性或者合法性、关联性存在问题,可当庭提出,法院应记录在笔录中,最终是否采纳其证明内容,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 可以作为证据
  •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但需当庭播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