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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已经6年了,前4年签的是劳动合同,最后2年签了营销合同,当事我自己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我就会让领导按劳动合同法结算给我,领导是诱使我签了营销合同,当时也没有给我们结算,一年以后才告诉我领导说:“你不是公司的员工”我说:“我还在公司上班,我是签了合同的还没到期”领导说:“你签的是营销合同,没有什么可以结算的”劳动合同我们每年都签了的,不知道这个劳动合同在哪里。我能拿到吗?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能得到我应得补偿吗?

诉讼 2012-06-06 19: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没过时效的话可以要11个月的工资,过时效的话可要求用人单位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签的话,你是可以要赔偿的,你可以到被申请人的注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先准备好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地址确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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