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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个结婚了15年的女人,在以前没有经过正规途径拿到了结婚证,现在连那结婚本本都不见了的,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2-07-20 14:3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不知道你所谓的没有经过正规途径指的是什么,你可以先去民政局查询 如果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存档的,无论途径是否“正规”都可以要求民政部门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并起诉离婚 如果没有登记存档,说明你的结婚证是假的,这样无需离婚,婚姻关系本就不存在。如需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也可以直接起诉。 本人是茂名律师,希望能帮到您
  • 您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拿到结婚证再离婚
  • 去民政部门开具夫妻关系证明。
  • 先去民政局补办。
  •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就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或依法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分手时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符合第(一)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符合第(二)项,有两种处理方法:A:补办结婚证,再离婚;B: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 先去民政局补办。
  • 以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向法院起诉。
  • 你好。去民政部门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就可解决你的问题。
  • 以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向法院起诉。
  • 先去民政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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