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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代课老师,07年8月底去学校报到至2012年6月30日,在6月27日时代课老师开会谈到8月23号开会都要来上班。如今7月17日就接到学校有关领导打来电话说:你下半年自己找事做,不要来学校上班了,我向学校领导证实了情况,要求他们给我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还提出了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他说按合同办事。请问本来合同是签在6月30日,但是,在6月27日时代课老师开会谈到8月23号开会都要来上班。这个是不是口头协议,我能否向他们提出经济补偿。谢谢!

调解 2012-07-18 2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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