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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LG2006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儿子。儿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随我在宁明生活,也是由我独自抚养。2010年7月,我俩感情彻底破裂,正式分居。分居两年来双方没有任何联系,无法协议离婚。2010年7月分居之后对方即离开龙州,至今下落不明,甚至连其父母家人都不知道其联系方式。现在我想起诉离婚,到龙州法院起诉时,法院告诉我说被告已经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我应该在我当地法院起诉。今天我去了宁明法院,法院又说除了被告坐牢之外,任何情况我都应该在龙州起诉。刚刚我又打电话去龙州法院,法院告诉我,如果坚持在龙州起诉也可以,但是因为找不到被告,只能发公告,而发公告的话,从立案到结案要一年时间。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去哪里起诉?这段不幸的婚姻已经拖得太久了,我们没有财产要分割,我只想得到儿子的抚养权。怎样才能尽快办妥?

离婚 2012-07-22 1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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