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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争议解决 2012-07-20 17: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与当地律师面谈。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协商处理。
  • 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协商处理。根据实际支出和支付能力。
  • 咨询民政部门
  • 你好。你好,关于抚养费,各地的标准不一样,基本原则是根据收入。收入多的多出,收入少的少出。 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所以,抚养费是不可能有一个明确的数额的。根据上面的来确定好了。
  • 与当地律师面谈。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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