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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房屋是她父亲留下来的,那么婚后加上我的名字,法律上我能得到相应的一部分吗

肖像权 2012-07-22 14: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 可以。
  • 加了名就代表房产共有了。
  • 是可以。
  • 您好。如果房产证上有您的名字,则您也是产权人之一,有权分得属于您的份额。
  • 婚后已经加上你的名字,个人认为是属于你们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分割。
  • 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综上,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赠与的话,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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