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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2年7月在江苏无锡一个企业做事、发生了工伤事故,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从关节处被机器弄断掉,我父亲现已64岁、请问一次性赔偿金大概有多少?是怎么算的?谢谢!

其他 2012-07-24 15: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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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为11个月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由当地社保部门规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通过雇佣关系来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如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你好,每个省的赔偿标准不同。首先你确定是工伤还是人身伤害赔偿。
  • 各地标准不同。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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