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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时间长加上高温的关系不适应该岗位工作时提出辞职或请假都不批的情况下自离厂,但自离后厂方不给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2-08-12 22:0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基本上都会胜诉的,不要担心。
  • 按以下情形辞职,则有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工资是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放的, 于离职当日结算
  • 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期间,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适用期后的,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计算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支付工资.
  • 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非试用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 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非试用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非试用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跟公司讲明这些法律规定,或者真接去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免费的),但有时效,所以尽快。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期间,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适用期后的,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离职时,用人单位应计算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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