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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妻子和她网友一起了,现在她要求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还能平均分配吗?我能提出陪偿呜?

离婚 2012-07-28 11:4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的可以提出赔偿。
  • 你可以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要求她赔偿你。
  • 一般夫妻财产平分,有证据对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可以无过错方多分,并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的可以提出赔偿。 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站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如有证据导致夫妻离婚责任在对方有外遇了,对方财产可适当少分,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 主张她少分。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的可以提出赔偿。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离婚时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诉。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经过多少年); (二)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残疾补助费等; (三)遗嘱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明确规定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男士剃须刀等; (六)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事实上土地证办理流程。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妻子有外遇,可主张损害赔偿。 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或QQ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的可以提出赔偿。
  • 有证据证明婚外情,你可主张损害赔偿并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有证据证明你妻子有外遇的可以提出赔偿。
  • 如你有妻子的外遇证据是可以主张她赔偿的,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详情可致电陈志开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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