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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公在2010年7月在公司出了一次事故,右脚已经残废,左脚也有麻木的感觉,,到今年已经2年了,目前没有什么好转。现在我们正在做赔偿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今年快要58周岁,谢谢!

其他 2012-07-30 11: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是否申报
  • 要看是工伤还是其他事故伤害,必要时约时间当面咨询吧。
  • 在公司受伤是否作过工伤认定?还是作的是司法伤残等级鉴定?解决途径不同赔偿也不同的。况且距离现在已二年了,问题也许会有麻烦。
  • 如果报了工伤的,那么按照工伤标准赔付;如果未报工伤的,现在只能按照人身侵权主张权利。赔偿多少需具体计算。
  • 不知道你们是否做过工伤认定,别外你要求回复的是工伤伤残还是人身损害伤残,这两者计算是不同的,还有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医疗期长短等,因此建议你详述情况请律师代为计算吧。
  • 你好,【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支付】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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