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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之前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公司为每一员工都分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也有一台,我在那家公司工作有一个月后,公司因为我体检结果有大三阳把我辞退,我很是愤怒,就把公司笔记本带走,没有归还,工资我也没拿,我跟那家公司也没签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做犯法吗

其他 2013-07-25 21: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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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凭借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则劳动者可以请求佣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符合法律规定你给的经济赔偿并且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依法依法进行起诉。
  • 有可能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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