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3个朋友成立了个股份有限公司,现在里面出现一些问题,都不太信任了,我们都是百分二十五股,我和一个股东提出股份转让但另两个股东还不想收,在拖着我们,股份外部转让不太现实。我们有什么办法撤股吗??谢谢

股权转让 2012-07-30 19: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撤股是不可以的,只能通过转让,其次其他俩人不同意,您只能把股权转让给外人,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需要满足一定情形,建议向法院起诉,争取调解。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你们内部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首先撤股是不可以的,只能通过转让,其次其他俩人不同意,您只能把股权转让给外人,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需要满足一定情形,建议向法院起诉,争取调解。如需帮助可致电。
  • 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僵局,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需要满足一定情形,建议向法院起诉,争取调解!
  • 协商减资;如仍不同意,可到法院起诉解散公司。
  • 你好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方面,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转移股权,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如何才能保证股权有效转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 1、撤股是不行的,只能通过转让; 2、其他俩人不同意,你们只能转让给外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