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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大三学生,因暑假到了,在校园看到一则招聘信息(招聘单位是重庆宇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来才知道的实际为代招的小公司)信息上写明了工资待遇,工作时长,住宿条件,公司说七月十五号能让我们(每个大学的学生大概五百人左右)上班,到了七月二十九号才到他们合作的单位(重庆华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去培训。期间几次通知我们集合,体检,都是当初没提到过的,现在我们过去华生园公司的一切条件和宇普公司作出的承诺完全不一致,住宿条件,工资待遇,工作时长完全不一样!在十五号之前宇普公司派员工冒充华生园员工带我们中的一些人参观了华生园公司,并且每人收取了八十元的押金(开了收据)三十号我们几个人找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劳动局的工作人员责令宇普公司退还了我们几人的押金,现在华生园公司不招聘我们了,我们找到宇普公司要求赔偿,但他们不赔偿,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法院吿宇普公司该怎么走程序、请解答。谢谢!!

其他 2012-08-03 1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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