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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有赔偿吗?

其他 2012-08-02 10:3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员工可要求补偿或赔偿。
  • 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 您好。 不续签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要求,但工作年限长的只能从08年起计算
  •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续签,则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则另当别论!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 可要求,但工作年限长的只能从08年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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