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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汽车在一路口跟另外一辆车相撞。我们的车都受到很大的损害。由于车是买了保险的,所以当时我们报警的时候就跟保险公司联系。但是保险公司没有及时派人过来,后来交警部门也认定了交通责任,我们就把车开去修理了。后来去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保险公司说我没有按理赔程序不给办理。我想请问,汽车保险索赔的程序到底是怎样的?

其他 2009-08-10 16: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汽车保险索赔的程序大概如下: 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上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查勘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修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赔付规定: 1、全部损失:①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②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2、部分损失:①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②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时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3、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4、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的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5、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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