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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期房付了首付,签了购房协议,开发商还没给办贷款,合同上是2012年8月30日交房,没说到期交不了房怎么办,今天是2012年8月2日,房还没开始盖,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8-03 2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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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你好 可以要求退房处理 返还购房款 支付违约金
  • 可依据购房协议,追究开发商的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可依据购房协议,追究开发商的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 那你是愿意退房呢,还是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呢?如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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