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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孩子现在是一岁三个月。妻子离婚要分家产,但是房子是婚前我父母买的,属于按揭的那种。当初婚前父母把首付款交了,剩余贷款结婚时说每个月我们和父母各还一半。也就是说每个月偿还银行贷款是700元,父母还四百,我们还三百。可是由于某种原因,我们经济紧张,所以贷款是父母帮着给还的。我们就没有还过贷款,这个房子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还有一辆菲亚特汽车是婚后父母给买的,也是按揭的,首付款是父母支付的,剩余贷款是我的工资偿还,贷款期限是两年,现在我才还了八个月妻子就提出离婚,那么这个车应该分给她吗?当时买车是家里就我有驾驶证,所以车辆入户就入到了我的名下,可是买了车后养路费汽油钱保养费等也都是父母支付的,我也就是仅仅用工资偿还了八个月的贷款而已,那么这个车的产权属于我们夫妻吗?离婚时怎么分啊?

争议解决 2013-08-10 2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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