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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约3000万;工程施工面积约600亩,包括办公楼、养殖场和附属设施工程建设、景观亭和景观道路、园林绿化等。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保证金60万,签订合同缴纳30万;施工中途在进度款中扣30万。施工超过150天。完成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收方,产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办法和计费方式,已达到200多万元。自开工以来,按照合同约定已向建设单位报告了已完工程量和完成产值情况,一会推诿付款时间;一会称正在审核过程中;一会又说协议不认,重新鉴定质量等等,没有作出任何正式拨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的意图和实际行动。1:甲方夸大建设规模,出示虚假项目报批手续,让施工单位交了30万保证金,签订本次3000万特大金额施工合同;2:以自筹资金和财政共有资金(后经详细查证,企业资金只有不到8%的自筹资金,更没有政府的一分钱财政资金),盗用政府名誉,以对政府的100%信誉,诱骗施工单位上当受骗,将工程一期做得基本结束了,开始赖账,保证金也不退了,请问他们的行为构成诈骗吗?

其他 2009-08-10 2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构成诈骗有待考证,但违约是明显的,可首先考虑从违约入手。
  • 如果真的没有这个项目,提供了虚假手续,应该构成诈骗,如果对方是实际的公司,我建议你先打民事官司收回你的资金和赔偿金。但具体情况我并不清楚,请来电咨询。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袁律师 孙律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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