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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零九厂已故职工,去世后给其妻和儿子分了一个40平方米的房子,只用使用权,缴费9000余元,过几年别人的房子私有化,此房以不卖职工为由拒绝卖给其家属合法吗

调解 2013-11-07 09: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合法。 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 与产权单位协商。
  • 您好:合法。
  • 合法。
  • 可以房改。
  • 合法 公房问题复杂,建议约见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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