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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在06年9月登记结的婚,07年6月25日买的房(房产证上的日期),当初是以他的名义贷款买的房,所以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贷款也一次性付清了,请问一下,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我有些担心。听说现在政策改了,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话,我是不是应该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

离婚 2009-08-11 1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的房屋购置时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临界点为是否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如能有证据证明,婚前你也参与还贷了,该房屋你也享有产权。 但是据你说的情况,是存在很大风险,建议你尽快在产权证上,把自己的名字登记上去。在法律上,现在一般是只看房管局发放的产权证上的名字来确定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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