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哈市人,2004年江北购房(独门独院)后一直在外地工作,没有办理入住手续,也没有钥匙。04年物业和供暖部门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供气,将房间的暖气及管道烧裂倒地,水漏遍地,05年他们关掉入户总阀,至今再没供气。我现在准备办理入户手续,物业说需补交8年物业费,供暖说要补交8年的包烧费。我的问题是:1、我没办入户手续,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没有钥匙没有进门权利,是否有缴费的义务,是否要补交8年物业费。2、供热部门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04年强行供热,造成暖气损坏,他们是否要赔偿,根本没供气还要求补交8年包烧费是何道理、物业是否也要负连带责任。那位律师能帮我申明大义请留电话,我想要法律还我一个公道。先谢谢了!李生(化名,请原谅)

仲裁 2012-08-31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