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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工伤赔偿,怎么办?

其他 2012-08-09 16: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你好! 本律师支持你!
  • 您好。 先确定公司是否为您购买了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工伤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司未为您购买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建议按照法律规定的5级伤残的标准来进行索赔,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好你的权益。
  • 要求按照五级标准赔偿
  • 你好,建议按照法律规定的5级伤残的标准来进行索赔,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的维护好你的权益。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个月工资和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工资
  •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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