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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一家公司签了5年劳动合同,其中一条款:合同规定合同期限未满,若我提出解除合同须向用人单位支付招接收费,且未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其中赔偿金为月工资的2倍,招接收费按少服务期限两千元/年。 请问,我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交违约金吗?为什么?

其他 2009-08-11 1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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