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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3月18日在工厂上班时受伤住院,7月13日好转出院,**县劳动局于去年10月17日依法认定为工伤,市劳动局于去年12月23日鉴定为无级,省劳动局于今年3月15日鉴定为等外级,**二医院于今年3月6日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为左足踝创伤性关节炎的休假日为一个月,计算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如下几种方法: 1.住院到出院之日118天。 2.住院到认定为工伤之日214天。 3.住院到初次鉴定结论出来之日281天。 4.住院到再次鉴定结论出来之日363天。 5.住院到**二医院出具的休假最后之日385天。 计算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方法以哪种为准?

其他 2012-08-11 2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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