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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今年46岁,是**岗下岗工人,我孩子他父亲因今年7.1日在井下工作时,意外死亡。具体都应该怎么赔偿?我能享受家属抚恤金吗?孩子在外地读业大,能给解决吗?具体丧葬费都包括什么?120急救和在殡仪馆的费用包含在内吗?另外采暖费还可以报销吗?这笔款项有要求具体天数吗?因为一直都没有拿到手里。单位还应该补发工资吗?

其他 2012-08-14 2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死亡赔偿金一项大约60万左右。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 你好:死亡赔偿金一项大约60万左右。
  • 需要详谈帮助你。。。。。。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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