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跟别人打官司,对方输了官司,可是对方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迟执行。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请问还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判决的执行期间是多长?谢谢!

案件执行 2009-08-12 10: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如果没有中断跟中止的情形,那么申请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的期间是两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