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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分别在异地打工,中间我要求去看她或她来看我,都以种种理由推辞,后来得知她和别的男人有了孩子,这算重婚罪吗?她该对我赔偿吗?现在她要我和她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2-08-30 20: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重婚。 她应该赔偿你。 怎么办你自己慎重考虑。
  •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能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
  • 一般情况下是不算重婚罪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
  • 如果她是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就算重婚,如果仅仅只是有婚外情而又了孩子,而没有以夫妻关系同居,不属于重婚。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关键要看是否同居,有同居则可以要赔偿,没有同居不可以要赔偿。但是即使没有同居,但她确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照顾你这个无过错方。
  • 你可以报警,把具体事实查清楚,再看是否构成重婚罪。
  • 你好,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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