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凄子结婚四年了,现在她无故出走,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去向,走时只代有存析和身份证,我们和她父母住在一起,都是再婚家庭,各有一儿子`,婚后修房子,为了能修大一点面积房子(一人25个平方),我和儿子的户口转到了凄子户口上,出了几万元钱和她父母一起修了房子(宅基地是她父母的),现在我了解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如果她经济上拿不出来,我还有这房屋居住权吗?

离婚 2012-08-20 14: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你可以分割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子女协商抚养,关键是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抚养费用根据当地经济、生活水平、当事人的收入等情况来综合决。如协议离婚,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元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