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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时候是要缴纳滞纳金还是违约金?怎样区分这两者呢?谢谢~~

其他 2009-08-13 16: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滞纳金是因预期向国家缴纳各种费用而需额外缴纳的金钱。它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只能对预期向国家缴纳费用的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反行政行为的责任形式。 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金钱。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只能对于违约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约的责任形式。 滞纳金是行政管理的执行罚,其具体适用的规定在各行政法规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纳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关于对逾期不交能源基金应如何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应交纳能源基金的单位,必须按税务机关确定的交纳期限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对逾期不交的,当地税务机关除限期追交应纳基金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违约金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在《民法通则》违反民事责任一节中规定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中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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