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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男人谈恋爱,相处一年感觉对方人品不好提出分手,他说我欺骗他的感情,打着谈恋爱的名义骗钱,让我赔偿他的损失,期间因流产引起的身体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是他拿的,并给我买一台电脑和一个手机,总共花费不到一万,现他要求我全部返还,我们之间并没有借条、收条这类的证据。请问我可以拒绝他的要求吗?他有权利这样做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08-24 17: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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