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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2年年初与女友订婚,计划于今年10月1日结婚,根据计划于4月份对婚房进行装修,装修款项全由男方承担。该房屋于2009年购买,所有权为本人,未装修前该房屋一直处于出租状态,每月月租金1200元。8月15日女方提出要求将我女友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我未同意,女方要求退婚。 问题一、我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赔偿装修期间的房屋出租损失? 问题二、除了礼金、房屋出租赔偿外,我是否还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离婚 2012-08-23 14: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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