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们的案件属于债务债权问题,开庭时,原告所出示的欠条被告已经指认了,但法官却要求原告递交原件且不给打收据,而且还说:不叫原件就不给判。请问法官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我们所担心的是:对方给法官送上礼,法官不主持公道

其他 2012-08-27 16:1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