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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男的未婚同居育有一小孩,这样算结婚吗,现在不想跟他过了可以吗,要怎么办?

离婚 2012-08-25 23: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o
  • 未经登记,一般都不算结婚。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抚养权。
  • 可以,自动离开就可以了,不过要把小孩与财产问题处理好,尤其是小孩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和小孩抚养权纠纷。
  • 这叫解除同居关系和小孩抚养权纠纷。由法院帮你划分小孩的抚养权就可以了。不清楚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你们属于非法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 非法同居 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6.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 可以离开,你们这不是夫妻关系,不算结婚。
  • 未经登记不算结婚。你可以离开。
  • 你们不是夫妻,可以分开,处理好孩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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