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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我去年刚结婚,男方母亲(53岁)就要求我们给养老费,每月300元,买药费用也要我们负担(平均每月最少300元)。我感觉压力太大,请问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另外,我对象经常不经过我同意,自作主张的给他母亲钱,他这样做对不对?

争议解决 2009-08-14 09: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赡养父母使我们的法定义务,如果你们负担很吃力的话,可以要求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少给付一些。 擅自给母亲钱,不受法律调整,建议多沟通。
  • 赡养父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不分父母的年龄大小。如果你们的收入能维持你们的生活得情况下,应该担负赡养费和父母的医疗费。你对象自己擅自给父母钱,这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没有对错之分。你可以跟他私下沟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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