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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09-08-14 1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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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税主体:房管部门 纳税主体: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有地,凡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由房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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