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1月2号我叫朋友陈某帮忙提新车,中午在村道上超速将一横穿马路骑电动摩托47岁男子撞至左胸6根肋骨骨折至9及伤残。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陈某主要责任伤者次要责任。当时我也在车上并提醒陈某前面右边有人要注意。因新车当天保险还未生效,伤者赔偿款9万我一人无力赔付,现请问陈某作为肇事者有赔偿责任吗

诉讼 2009-08-14 1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应当向伤者赔偿。因为你是被帮工人,而陈是帮工人。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伤者要求你和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话,陈也要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