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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合同未到期,已提前30天通知公司,到时间了,公司领导不给签字,人事部门又已领导不给签字为由不给办理手续,另外一个公司又急于我去报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有些律师说是可以直接走,有些律师说合同未到期得经过领导同意才能离职。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大律师为我指条明路!! 谢谢,谢谢。

其他 2012-08-28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辞职就行的,
  • 你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到期就可以走那。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公司工会来调解,还是放心,可以立即去投诉或申请仲裁,由法院强制执行。如需帮助可以致电联系。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到期就可以走那。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公司工会来调解,还是放心,可以立即去投诉或申请仲裁,由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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