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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我饭馆试工后把我的自行车骑说第2天来上班,结果就没有来,后我店里的三个员工一个月以后正好碰上了他,打了几下人跑了当时我不在然后他找了3个人来打架正好我碰上,我的三个员工跑了。他们就打我,打我的时候我还手了,把打我的那个人头打破,眼肿出血。我鉴定为轻伤对方不知道是什么伤后来我被拘留7天对方被刑事拘留两个月过去了现在检查院要求我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我想问是他先打的我把我头打破后还两个人拽着我一个人往我头上打铁棍我才还的手为什么还要拘留我7天,我那是正当防卫呀。我需要赔偿他医药费吗?对方先骑走车不还还打我致轻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怎么写?去法院我还要准备什么东西。对方很穷没钱赔怎么办。我住院期间饭馆没人管停业后不得不把5万元的设备只能以3千元处理掉这个差价法院会支持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2-08-29 1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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