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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10月买房我和老公一起选房付款老公付30万我付20万(父母借给的)05年11月我们领的结婚证后来一起出钱装修还贷(08年1月还完的)当时老公说还没登记只先写他的名字到现在房证还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应如何处理

诉讼 2012-08-29 17:3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分割。注意是否有当时共同出资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汇款记录,以及购房合同等。具体细节,可与律师电话联系。
  • 属于个人财产,一旦离婚,你的出资以及你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可以得到补偿
  • 需要搜集当时出资的证据; 如有疑问,可来电。
  • 要搜集当时出资的证据。
  • 离婚时依法分割,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您好,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当时出资的证明凭证需要保留。如要离婚,房子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如需帮助,可致电详谈!
  • 原则上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而房屋产权又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根据你的陈述,你们在05年10月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为了结婚之用,并且在05年11月份即登记结婚,因此,可认为系双方共同购置房屋的意思表示,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同样应当认定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意思表示,比如出资凭证、证明双方共同购房意愿的证人证言、共同选房的证据等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你好,房子是婚前购买,并是一个人的名字,可以认为是个人财产,保留好你出钱的证据,最好加上你的名字,以免后患。
  • 需要搜集当时出资的证据。
  • 可以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需要搜集当时出资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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