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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师: 我是在一个国有企业下面的一个外包队工作(中海),8月27号还是很好的上班的,可是28号早上组长就告诉我们不要上班了去做离职体检,我就去做了 我有疑问的是: 1用人单位应该以书面或口头提前30天通知我要不要补偿我一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从2月份到现在未发过1次工资,只发了生活费一个月1000元我们也见不到我们的工资表是否有维权 3我们签的劳动合同上面工资与我们口头工资不一样(合同低于口头)口头的总工资表我已经拿到(组长和部门经理及主管都签字了还盖了部门的章是否有用)请问大大们如果对方按照合同上面和我结工资是否成立是否可以起诉! 4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提前开除员工是否要补齐剩余月数的工资还是补一个月的请大大们帮我解释下关系到我的利益 5我的工资表并没有扣除保险费我怀疑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投保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6用人单位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辞退我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以上是我的疑问请大大们给与我建议!!!谢谢!!!静候佳音!!

其他 2012-08-31 1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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