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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5月在xx代理处上班,公司因我以前在过电信,便称不用试用期,直接录用,但一直没有签劳务合同,及购买保险因公司账务本身就乱,加之我有收到一些公司的进款,但我部门有管钱的组长,我有收钱后都交与他,现因财务处对不上帐,差5000余元便扣押我的工资6月7月两月至今,我已向公司申明,我的工资应先发给我,如公司认为我有挪用公款之嫌,应走法律程序,但其在我多次催促下,现又称公司发票有遗失,要求我按照一张2000元赔4张发票,(公司发票向来都每天清,有作废发票也是第二天上交,怎会在8月份告知我5、6月份发票有遗失)

其他 2012-09-03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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