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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深圳一家装修公司,今年我们经洽谈选择了“XX”网络平台作网络业务推广。但合作的第一天就发现了两个问题本人认为不合理的问题:1.这个网络公司采取的是系统自动轮单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有业主在他们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后,他们的系统会自动将单轮派给三家装修公司(根据装修公司当时签合同时所选择的订单区域范围,和订单金额范围及装修项目范围)。轮派后不管这三家公司有没有查看业主的联系方式,有没有跟业主联系,你都得付信息费。我个人认为这叫强卖行为。2.装修公司在他们的系统内是依照什么条件来轮单的他们也没有一个解释,有可能你今天轮了,一个月后都轮不到你;也有可能你今天轮到单了,明天你又轮到单了。或者大单都轮给你了,也或者小单都轮给你了。我个人认为他们这种做法只会让有的人饿死,有的人撑死。并且导致装修公司提高报价以保自身利益。没有合理利用和整合资源,也没有对发布招标的客户负责。烦请律师给予解答这种操作方式是否已经违背了国家某法律?感谢!

电子商务 2012-09-02 1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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