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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一名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去年9月18日被**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撞成重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今年7月泾川县法院判决被告李**赔偿我损失16万余元,因看病所需的钱都是我儿子在亲戚朋友中的借款,目前所有借款人都到家里要钱,使我家庭生活难以为继,我儿子不敢回家,在单位上班会被追债的人搞到单位,我上告无门,追债无果,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2-10-19 22: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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