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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业企业会计,工作时间有3人来到办公室(他们3人一起喝的酒,还是亲属,气势汹汹,进办公室姓孙的就用胳膊把显示器压弯,我2次让他别压,他说就压了你能怎样(姓孙的笔录不承认),1个姓蒋的向我要种地粮食直补(农民种地有这个补贴),我如实回答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决定,你欠交的土地承包费,待交清以后,再把直补发放给你。蒋说:今天上级和企业领导都不找,你不把直补给我就不放过你,另1个姓孙的说今天不给钱就用刀子杀了你,并掏口袋(姓孙的笔录不承认)。我拿电话报警。另1个姓李的说:你敢报警,就用椅子(我伸手胡乱抵挡,如果这时他掉的牙齿,我算正当防卫吗?)(现在对方找到2个农民,当时在3名女同事旁办事的农民作证说,是我这时先打的姓李的)把我打倒在地,3人一起拳打脚踢,把我打晕。请问:他们都犯了什么刑事罪,应如何处罚他们及赔偿我。还加重了我的原来心脏病(办公室内有3名女同事给我作证他们都打了我,但啥也没有听清,我没有还手),现已报案,如何处理算公平。现在我需要做心脏大手术,对方应负担百分之多少。(现在已7天公安没有拘留一个人)。

刑事辩护 2012-09-05 16: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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