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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2年6月通过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拍买了一套住房,该房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是普陀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房产,拍卖时告知带租约拍卖,租约至2012年10月7日到期。本人付清全款,并于8月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已拿到产权证。但近日发现租客已搬离,现原房主居住在该房屋内,并不愿腾房。我该如何处理?拍卖行和法院无法交付房屋的话,是否违约?

案件执行 2012-09-07 0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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