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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工人,于2012年9月4日在公司的工地施工过程中被同工地另外两名工人过失致伤。他们推动两层脚手架,约高3.6米,上面还挂着两节高约1米的半层脚手架经过我旁边,其中一节半层脚手架因屋顶的电线挂住而掉落,打到我头上(我当时幸亏戴了安全帽,如果没戴,当场必死!),安全帽被打掉了,还把我的头打出很多血。当时情形非常吓人,那两名推架子的工人以为我可能会死,当场吓跑了。现场还有很多人看到。我被送到医院,经过治疗(先头部CT扫描,再缝了5针,医生说过一个星期后拆线),情况有所好转。我想问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那两名工人的行为该如何定位?(注:那两名工人的负责人是由甲方——工地的产权人直接给工费的)

其他 2012-09-06 2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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