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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1月份,李某起诉与我离婚,开庭前几天,李某因意外死亡。李某的亲戚们拿着李某生前为离婚诉讼故意编造的借条(这些借条均是李某亲笔所写,并附有签名,但绝不是事实。)现他的亲戚们起诉至法院要我代为清偿十几万元的债务。借条的落款时间是06年,但据我推断应是08年李某起诉离婚后所写。这些借条纯属李某生前捏造,现在李某的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我偿还这些债务,并称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借的,要我代为偿还。在对方申请下,法院对我们婚后所购买的房产予以了财产保全。现在我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进行书写时间鉴定,我才能胜诉?我国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有哪几家?

其他 2009-08-16 17: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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