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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23号交的辞职报告,按理要到9月23号才可以走,但是这几天临时增加工作量,人很累,身体吃不消,和领导商量让我早点走,领导不同意。我们公司上班时间是26天9小时,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公司给我补加班费吗?另外身体太累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妇科炎症,要是去医院治疗,可以要求发病假工资吗?药费是否可以报销?补交的保险部分,可以要求把公司直接转成经济补助给我吗

其他 2012-09-07 08: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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